第三方支付淪詐團工具?數位部:與金管會合作加強監理
自由時報 2023/06/24 檢方批評「第三方支付」遭詐團開設虛擬帳號,淪為詐騙及洗錢工具,呼籲主管機關數位發展部積極作為,改列特許行業監管。數位部今(24日)回應,已和金管會定期會議,將合作聯防加強監理。* T* b5 x6 Y* F' d" L) a; G7 T9 b8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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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檢察官組成的「劍青檢改」團體日前批評,第三方支付平台業者沒有資本額門檻,沒有任何開業資格限制,現在已經膨脹到超過一萬多家,平台業者每天可以產生超過數十萬個虛擬帳號,進行代收代付,因為開業簡單,檢方早已查獲多家詐騙集團自己開設的平台公司,但金管會和數位部始終毫無作為。& f3 [& Q0 Q+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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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部今天回應,未來會持續與金管會合作聯防,透過銀行公會加強銀行對其第三方支付客戶宣導洗錢防制相關規定,共同打擊詐騙;針對第三方支付服務業使用虛擬帳號之規範,數位部已在跟金管會定期聯繫會議中,共同商議聯防加強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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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數位部也請金管會協助,要求銀行應強化事前開戶審核作業與虛擬帳號申請之運用範圍,設定虛擬帳號繳費時效、匯入金額上限與不可重複繳款,以降低虛擬帳號所衍生之詐騙及洗錢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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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8 |; B/ L+ Z: v. c1 {數位部強調,遵照行政院通過的「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5 版」,在精進「阻詐」之面向,對於第三方支付業者建立客戶審查機制等方式,以降低詐騙受害事件;並落實「第三方支付服務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相關規定,及完成「第三方支付服務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指引手冊」,對於賣家以及消費金額超過5萬元或刷卡金額超過20萬元之買家,均要求須落實KYC(確認客戶身分)。1 c0 u2 U/ D5 f5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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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疑似洗錢或資恐的交易,數位部表示,依第三方支付服務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第三方支付服務業應向法務部調查局進行疑似洗錢申報;此外,也訂定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者應有審查客戶網站(URL)之義務,以降低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被利用於博弈洗錢、詐欺等不法犯罪之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