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月內急向3銀行借貸 台中男投資千萬全飛了
自由時報 2023/02/06 台中市李姓男子前年聽信詐團的假投資技倆,一口氣在一個月內向3家銀行借貸千萬,結果匯入對方指定帳戶發現血本無歸,對方還失聯才驚覺上當報案,案經檢警追查,逮獲設立投資公司與詐團共謀的邱姓男子,一審除依洗錢防制法等罪判刑外,民事部分也判邱得賠1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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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邱男在前年5月間邱前往銀行開設個人與公司帳戶,擔任某投資公司董事兼負責人,邱另將現金10萬元從個人帳戶轉帳存入公司帳戶,透過不知情會計師出具查核報告後,向市府申請設立公司完備,邱隨後與詐團共謀提供投資公司帳戶,讓騙徒作為洗錢、詐騙他人的工具。1 [3 ~) n" |6 P4 r, w# u0 D
3 R4 L$ _, A" O1 i4 `( u, x* g期間被害人李男接獲誆稱是資管助理的通訊軟體LINE,對方藉此與李取得聯繫後,不斷遊說李男投資,李因此在同年5月間,以保單向3家銀行分別借款500萬元、460萬元、40萬元後,匯入騙徒所提供的邱男投資公司帳戶後,發現匯款全部被提領一空,因此向警方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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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查出,邱的帳戶不只詐騙李男,還有其他12人都被假投資技倆所詐,損失金額在數十萬元至數百萬元,案經法院審理後,刑事部分邱男遭依違反公司法、洗錢防制法等罪,分別判處4月、6月徒刑,併科罰金3萬元,其中6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得易服勞役,全案確定。4 n$ u7 C! k* K3 ~7 q7 s! R. p
# U3 x2 s# H+ a) q民事部分,李男提出損害賠償告訴,求償1千萬元,一審審理後,認定邱男為幫助犯,依照民法規定,有連帶賠償責任,判邱男需賠償1千萬元,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