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大
中
小
發表於 2009-4-23 13:51
只看該作者
防詐小叮嚀》帳戶,凍結而非查封 傳票,郵寄而非傳真
防詐小叮嚀》帳戶,凍結而非查封 傳票,郵寄而非傳真
4 Q4 s0 m) T6 E 更新日期:2009/04/23 04:09 : l: D/ S$ ?8 e8 j
記者余瑞仁/特稿
. Y4 r, W! ?! }
4 I! a9 K7 h* r' e
4 b( ~5 U6 r1 d桃園縣楊梅鎮曹姓獨居老婦險遭詐騙,騙徒就是用當下詐騙集團最常使用、也是民眾最容易受騙的手法,也就是假借官署指稱民眾犯罪、洗錢等理由,以帳戶會被「監管」,要求民眾將錢存入「指定帳戶」,利用民眾對司法機關的忌諱與不熟悉法律程序等弱點,營造恐慌氣氛而騙錢。* d* Y0 T' O# T" \- _8 E& ~
6 g; A; [ ]6 p: X# t9 b* @
0 G4 O, P# n$ r W
其實,只要認清楚,如果司法機關真的發現洗錢犯罪,不可能會事先告知嫌犯「我要查封你的帳戶」!而是先「凍結」帳戶再說。如同詐騙集團使用的人頭帳戶,一旦發現就列為警示帳戶,且不經通知就直接凍結帳戶內的存款。+ |# H3 n0 B5 D1 Z" A" g6 M
' ^5 W! j% i5 {
% k$ x# U% h4 x9 [3 x# w7 y" k& ]. G此外,司法機關的傳票都是以「郵寄」方式送達,而情節重大的犯罪,檢察官更會直接發出拘票給司法警察執行拘提,而且,只要涉及金錢,偵審機關都得先經過開庭,當庭告知指定繳納的公庫,根本不可能「派員到府收款」。
吾不輕挑戰端!~但無端犯吾者,吾必反擊之.....!
自你[出口成髒][不知收斂]伊始,就該有所覺悟!
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
此事難了,報應會來的!
勿慌,莫急...你慢慢等吧!
魑魅魍魎~惡靈退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