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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10-16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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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縣禁止18歲以下進入網咖 違法業者罰鍰
北縣禁止18歲以下進入網咖 違法業者罰鍰
# m- N* A# A# p9 F; L; f" s, l( o 更新日期:2008/10/16 17:56 + z0 h2 q: T) R5 j" v- v0 i
台北縣議會三讀通過台北縣資訊休閒業管理自治條例,要求新設網咖必須距離高中職以下學校400公尺以上,並且禁止未滿18歲者進入網咖消費,如果查獲容留18歲以下青少年,業者將被處以3萬到10萬罰鍰。台北縣的問卷調查顯示,接近八成的國中小家長認為,政府應該立法對網咖加強管理,顯示網咖確實對青少年影響甚鉅。台北縣政府將對網咖業者進行法令宣導,預計一個月內公布實施。 ; R D. v. K* m
3 p1 K" F& T- F9 S
吾不輕挑戰端!~但無端犯吾者,吾必反擊之.....!
自你[出口成髒][不知收斂]伊始,就該有所覺悟!
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
此事難了,報應會來的!
勿慌,莫急...你慢慢等吧!
魑魅魍魎~惡靈退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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