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全中運獎金限設籍選手 被批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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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野孩子
時間:
2008-6-7 06:54
標題:
全中運獎金限設籍選手 被批不公
全中運獎金限設籍選手 被批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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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08/06/07 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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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曉雲、曹明正、何玉華、朱有鈴、陳文正綜合報導〕全中運閉幕後,有讀者向本報投訴,指台北市教育局只獎勵設籍在台北市的優秀選手,外縣市就讀北市學校的學生,即使代表北市比賽獲勝,也沒有獎金可拿,非常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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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局:非北市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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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教育局體衛科股長王泓翔表示,這項規定並非北市獨有,台北市除了發獎金之外,明年考慮減免設籍北市的優秀學生選手學雜費,還會提供每位選手營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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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泓翔說,只獎勵北市選手的政策是前年修訂的,因為全中運是教育部舉辦的,是看選手學籍來計算成績,但全國運動會及全民運動會卻都是看選手戶籍來計算各縣市的成績,之前北市沒有設限,結果發生北市學校辛苦培育出來的優異選手,例如網球選手詹詠然,全國運動會時反而代表桃園縣出征拿下冠軍,引來北市議員反彈要求設限。其實北市現在的要求也不嚴格,只要在比賽前設籍就可以,目的是希望鼓勵北市的優秀選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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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台北市教育局共發出六百一十三萬二千五百元獎金,給包括個人及團體在內共二百多位全中運優秀選手,其中,第一名二萬四千元,第二名一萬二千元,第三名九千元,如果打破全中運的紀錄,則可拿到三萬元獎金,獎金之高,全國數一數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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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有官員的說法,讀者則認為,台北市高中入學既已招收外縣市的學生,就應把越區就讀者當成一般學生,不要把他們當外國學生看待,也不要讓他們後悔當初跨縣市就讀。學生選手一樣去參加全中運,有的成績好沒有獎金,成績還可以只是住北市,卻可以拿到一大筆獎金,完全沒有公平正義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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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縣市及北縣不設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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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根據本報記者的調查,包括高雄市縣及台北縣的全中運得獎選手,不管設籍與否,都會發給獎金。至於桃園縣則與北市相同,為了鼓勵、培養優秀運動員,因此要求申請獎勵的全中運選手須設籍桃園縣,且就讀桃園縣轄內的學校,才能領取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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