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 c) z @, `; B7 q$ b+ M報導指出,夫妻倆的協議內容為雙方約定好,直到2032年6月1日,即他們女兒年滿18歲之前,妻子不得向任何人透露男子中獎的事情,如果妻子打算告訴別人,都必須先得到丈夫的書面許可,男子透露,這個舉動是為了保護自己和女兒身分個資不被揭露。未料,在今年9月時,男子意外從自己父母和妹妹口中得知,他們都已知曉自己中獎的這個消息。; d9 j0 F4 V% @
1 l( h d% p ~# S3 S* }經詢問後,男子才知道是妻子主動打電話告知他們,且次數不只一次,讓男子氣得將將妻子告上法院。他在起訴妻子後,還要求每項未經授權的披露,須賠償10萬美元(約新台幣319萬),並要求法院對妻子下禁令,以防止她進一步違反保密協議,而據法院文件稱,由於被告未經授權披露,造成發生不可挽回的傷害,並且存在迫在眉睫的危險,因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