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貼]
表姊借帳戶投資虛擬幣 妙齡女險成洗錢150萬人頭戶
[打印本頁]
作者:
gravius
時間:
2023-10-30 05:01
標題:
表姊借帳戶投資虛擬幣 妙齡女險成洗錢150萬人頭戶
自由時報 2023/10/29 台中市田姓女子前天到銀行欲辦理約定轉帳,面對行員關心詢問稱,帳戶是要提供給表姊投資虛擬貨幣之用,還說約定轉帳完成後會有150萬元資金入帳,行員一聽直覺有詐立即啟動警銀聯防,在員警及時分享相關詐騙案例後,田女才放棄約定轉帳作業,差點就成為幫助詐欺的人頭帳戶。
, R' L, ]6 S* j: _% ?5 G
( `( U8 Y( T* v4 T# j
台中市第一分局繼中所當天下午接獲轄內銀行報案,表示20多歲田姓女子疑遇詐需協助,員警葉桓瑜、謝佳修趕往了解原委時,田女向警方說,因表姊近期在投資虛擬貨幣,欲向她借用銀行帳戶,並稱另有兩位朋友會轉帳150萬元到該戶頭,她才幫忙到銀行辦理約定帳戶,以便匯款至虛擬貨幣的投資帳戶。
5 ~2 f/ |' E2 i, g2 A7 H0 B
, u5 A! n- X, Q" @4 c; A
只是當細問田女是否認識兩位匯款人、是否清楚約定帳戶的帳戶持有人時,田女一臉尷尬地跟員警說,僅因表姊請託幫忙,其實不清楚這些細節,在員警及時分享相關詐騙案例,以及被當人頭帳戶可能會面臨刑責後,田女表示非常感謝員警的協助,放棄約定帳戶的念頭,並稱會再向表姊確認虛擬貨幣的投資狀況,避免遭受詐騙。
$ a" b( N( O5 e; ]3 e
4 G u, r# |( ]0 L K/ Y
第一分局長吳燕山表示,近年人頭帳戶詐騙案件層出不窮,針對人頭帳戶提供者,今年6月修正後新增公佈之洗錢防制法第15-2條,任何人無正當理由不得將帳戶、帳號交付、提供予他人使用,其中因「收受對價」而「賣簿子」行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 h" {. A* ~' r4 }. x
( {6 c# j- l8 R' @* T4 Y
呼籲民眾在遇到可疑的狀況時,可視情況撥打165防詐騙專線確認,勿任意交付金融帳戶存摺或轉帳至不明帳戶,避免悲劇發生。
0 A) O6 v; h7 U" D
8 G! u( I: d# ?) y
[發帖際遇]:
gravius在楓林夜市賣小雪個人本子,一夜之間搶購一空,賺到遊戲幣832元。
. @! _0 D. t" {, S7 c9 Z# D4 b7 ]3 Z
歡迎光臨 風之國論壇 (http://wind.talkapple.net/)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