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2023/10/02 針對預售屋擔保制度中的「不動產開發信託」及「價金信託」,對於預售屋買家所繳納價金運用,內政部部長林右昌出席立院內政委員會時指出,首重幾項原則,包括優先保障購買預售屋民眾的權益,並在擔保機制可行下,擬定合理價金運用時間,目前主要考量時間點為地下室開挖或是地下室完成等。+ |- C" i& m. x4 D
' h. U" f8 x5 r林右昌指出,目前針對預售屋信託擔保機制精進作為,將朝三大方向來討論。首先,優先保障預售屋購屋民眾權益,並明確規範預收款項必須確實運用在實際工程,且不能拿去支付管銷費用。 ) U1 I0 }* L4 d/ `; K$ x! O. Y9 i! ]: l7 B5 W# I
再來,則是研議預收價金動支時間點,像是地下室開挖階段或地下室完成階段後,才可以開始動支。第三,若不幸碰上建商無法依約完工,買方所繳價金的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建案土地或地上物遭法拍時,購買預售屋民眾應有優先受償權,以保全購屋者權益。 " j. i7 V2 F8 D2 h1 Q! @ + j1 B" N8 B! j,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