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緯來頻道換照NCC命「黨政軍」退出 法院撤銷理由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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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ravius
時間:
2023-8-20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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緯來頻道換照NCC命「黨政軍」退出 法院撤銷理由曝
自由時報 2023/08/19 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NCC)審查緯來電視網旗下的綜合、日本、體育、精采等四個頻道換照案,認定緯來上游股東中國人壽受到勞退基金、勞保基金投資,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的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雖准予換照,但附加「3年內改正,否則廢照」條款。緯來不服,興訟爭權,最高行政法院日前認為原處分有誤,理由是NCC對於四個頻道所做成換照處分附款,實際上無法達成,命NCC另為適法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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緯來綜合、日本、體育等三頻道執照,2017年8月2日期滿6年,緯來遂在2017年1月24日依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8條規定,向NCC申請換發衛廣事業執照;精采台頻道執照2020年7月30日屆滿6年,緯來亦向NCC申請換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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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NCC發現,緯來的上層法人股東中國人壽,有受到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所管理運用「新制勞工退休基金」及「勞工保險基金」投資情事,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5條第1項規定:「政府、政黨、其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及其受託人不得直接、間接投資衛廣事業。」(俗稱黨政軍條款)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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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雖仍決議許可緯來4個頻道換照,但附加條款:「貴公司應自許可換照之日起3年內改正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5條第1項規定情事;本會依行政程序法第93條第2項第4款規定,保留本行政處分之廢止權,貴公司如未於期限內改正完成,本會得依同法第123條第2款規定,廢止許可並註銷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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緯來不服,興訟要求原處分(准許換照)所附加附款部分撤銷。綜合、日本、體育等三頻道部分,一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七庭認為,基於公司法股票自由轉讓原則,均無從阻止他人買受股票,NCC原處分所附加的附款限期改正要求,對緯來而言,履行甚屬困難,執行上無期待可能性,但因附款與原處分不可分割,故判決撤銷原處分與附款,由NCC另為適法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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緯來不滿連准許換照的處分都被撤銷,上訴要求准許換照,並做成無附款的處分,但最高行認為一審見解無誤,駁回其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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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采台部分,一審北高行第三庭與第七庭見解不同,採認緯來主張,只撤銷附款。NCC不服,提起上訴,最高行認為第三庭見解確有違誤,日前發回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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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言之,一、二審均認NCC對於四個頻道所做成換照處分附款,實際上無法達成,最高行強調應尊重NCC的裁量權,故不能只撤銷附款,須連同原處分一併撤銷,由NCC重新做成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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