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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風電3-2期分配3.6GW 選商草案最快9月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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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ravi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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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8-15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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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風電3-2期分配3.6GW 選商草案最快9月底公布
自由時報 2023/08/14 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2期選商在即,總開發容量上看3.6GW,由於分配容量上限還有調整的空間,經濟部能源局表示,選商草案預計9月底會正式公布,公布前會召開說明會與各界交流意見,預估明年3月起交件選商。此外,丹麥開發商沃旭建議,應放大風場容量且減少入選風場數量,本土開發商台亞風能則建議政府維持5到6家入選,以分散簽約及融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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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邱志偉今日舉辦「離岸風電政策推動」公聽會,邀請產官學界代表,盤點離岸風電開發遭遇的困難,並針對未來3-2期及畸零風場等相關政策規劃進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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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表示,預定3-1期行政契約8月底簽署完成,針對3-2期的規則,將在8月下旬召開說明會蒐集各界意見,預計是9月底公告3-2期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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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界針對3-2期風場容量上限意見分歧,從維持原500MW+100MW,到開放至1GW均有。能源局表示,將綜合考量多元競爭性、基礎設施量能及併網容量等條件,規劃風場容量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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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3-1期剩餘容量應如何分配,能源局表示,將考量釋出第一期放棄簽約之空間,供業者於第二期申請。此外,也將考量基礎設施量能及併網容量等因素,辦理容量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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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第3-2期開發容量除了原先就已規劃的3GW之外,先前3-1期未簽約的2風場665MW也會併入3-2期選商,讓總開發容量上看3.6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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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風電產業協會提出5項訴求,包括希望政府能鼓勵官股銀行及國內商業銀行參貸離岸風電專案融,以及儘速說明漁業補償機制辦理情形,儘速與業者召開3-2期草案說明會以利備標作業、3-2期招商結果最晚在明年4月底前公告、考量國內產能給予國產化一定程度彈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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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1期意外退出投標,外界認為在3-2期中有望獲得1GW的沃旭能源表示,希望放大風場容量且減少風場數量,投標容量應等於獲配容量,以免獲配後需重新規劃財務模型,提升專案確定性。此外,沃旭提出應以財務及技術能力,擇優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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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開發商台亞風能則建議在彈性放寬風場規模的情況下,仍保持3-2期競標能容許5到6家開發商參與的額度,以避免在國際情勢變動之下,風險集中在少數開發商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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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亞風能指出,近年來不論是大型或中型,外資或本土開發商,自選商規則公布到行政契約簽署、開始建置都長達2年,任何階段均恐受國際情勢影響而有變數,即便大型開發商也不例外。為分散行政契約簽署及融資的風險,建議儘量不因單一風場裝置容量放寬,就大幅縮減分配的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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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畸零風場規劃,台亞風能建議能源局在3-2期階段就及早佈局,讓目前已知畸零風場加速整併,避免在容量限制條件下,經過3-2期分配後風場更零碎,不利珍貴的海域空間利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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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台亞也建議提出鼓勵機制,如能真正整合畸零空間,亦即整合風場均小於法定最小分配量500MW者可獲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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