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貼]
過馬路一半又原路返回 來回10多趟挨批「濫用行人路權」
[打印本頁]
作者:
gravius
時間:
2023-8-15 00:20
標題:
過馬路一半又原路返回 來回10多趟挨批「濫用行人路權」
自由時報 2023/08/14 今有民眾在社群媒體發影片,1名男子在新北市板橋國中前不斷過馬路,看到有車經過就快步走到路中間,待路過駕駛放慢車速又循原路走回,就這樣走了10多趟,民眾見狀錄下影片發上網路,直呼「根本是故意的!」
" K- a6 T+ p) i; Z0 O; E" W
1 r" W; X. T( S+ P# B5 q
網友在社群媒體發影片貼文表示,有一名男子故意趁汽、機車經過時過馬路,待汽、機車放慢車速禮讓時,他又掉頭循原路返回路邊,提醒用路人行經板橋中正路時請小心。
/ A" l: ^: J: }4 b" o9 x# M% q$ v
! ]+ |& w0 b7 f* N/ S/ A
根據影片顯示,男子站在中正路上板橋國中對面,看到只要有車經過,就快步走到路中間,見到來車車速放慢,他就慢悠悠回頭走回路邊,而該處並沒有行人穿越道,也就是斑馬線,怪異行徑引來不少路人側目。
1 L! w, R# Z% X b, B
' K4 x0 x# `3 x! e
影片、貼文發出後引來網友討論,多半指責該名男子故意為之,表示一旁就有斑馬線與人按鈕式紅綠燈不使用,故意來來回回明顯是想賺保險賠償;也有網友套用周星馳電影梗打趣道「我跳進去、又跳出來了」,揶揄這名男子的行徑。
, ^& f8 I5 l' Y# F
/ Z: Q6 P! ~# @) Z9 x+ w
海山警分局表示,關於這名男子的行徑,確實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34條, 在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的路段,民眾需依規定穿越,且不得在其100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違者開�
0元罰鍰,但目前為止並未接獲民眾報案。
/ Y: J6 ]8 t3 T
9 w; n5 S; q, L/ N3 f l- z
警方呼籲,無論行人或是汽、機車駕駛,皆應遵守交通規則,行人、車輛都必須遵守交通號誌、標線等各項規定,除了不跟荷包過不去,更是保護自身生命安全,期望民眾能協力創造更友善的交通環境。
: `/ O/ p7 K# E7 [7 T2 k
6 m) N) m* b7 P+ h( m6 d; j
[發帖際遇]:
gravius到美國邊旅遊邊打工,賺了遊戲幣2708元。
+ j: q# U% E: ~* N1 v7 U" F
歡迎光臨 風之國論壇 (http://wind.talkapple.net/)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