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貼]
行人過馬路闖紅燈還邊滑手機 警:可開罰500元
[打印本頁]
作者:
gravius
時間:
2023-8-7 00:41
標題:
行人過馬路闖紅燈還邊滑手機 警:可開罰500元
自由時報 2023/08/06 一名駕駛2日上午出門,行經新北市三重區自強路二段、三張街口,發現有2名男子邊滑手機邊聊天過馬路闖紅燈,不禁在社群媒體發文表示這2人闖紅燈滑手機,警方指出,行人未依規定穿越馬路將可開�
0元,網友則勸世提醒,這樣的行為將有可能「晚7天回家」。
+ m2 o9 S; d7 W9 j! u
: K7 [4 m* m% k& y6 a/ ~
三重警分局表示,行人只要走斑馬線,車輛就要禮讓,如不得已無法停讓,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對駕駛施以勸導,免予舉發;另行人闖紅燈得依道交處罰條例第78條舉發處�
0元,但行人違規因而發生交通事故,雙方依不同比例就有相對的肇事責任,警方將對車輛駕駛和行人雙方都開罰,雙方都要負擔肇事責任。
; L: o/ O: i; |. N: n6 k) }
- a- f8 ?( {; ~0 @2 m
據了解,這名在網路發文的用路人,2日上午8時許開車上班,行經三重自強路二段、三張街口,眼見2名闖紅燈男子走過十字路口,甚至未走在斑馬線上,還自顧自聊天滑手機,此景一出讓這名用路人大為傻眼。
3 A4 @, A3 n4 g" r
$ l/ [5 C9 @+ l* @" s
用路人將這段經歷與行車紀錄器po上社群媒體,直呼2人濫用行人路權,不少網友對這2名行人的行徑做出批評,直呼像這樣的人「別出來害人」,更指出汽、機車有車牌可查,行人卻無從查起,除非有巡邏員警當場目睹,否則無法可管,也有網友勸行人們過馬路時要遵守交通規則,否則將「晚7天回家」。
# g$ A9 R8 H: W$ u6 r& D+ E0 O! u
5 s7 M( @& x9 o0 Q2 p, e0 d0 L
[發帖際遇]:
gravius請所有人吃麥當勞荷包狂噴遊戲幣7550元。
; J8 z8 u& a8 l6 m
歡迎光臨 風之國論壇 (http://wind.talkapple.net/)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