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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查個資、詐財又侵佔 警屢次觸法被免職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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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ravius
時間:
2023-8-6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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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查個資、詐財又侵佔 警屢次觸法被免職判刑
自由時報 2023/08/05 有妨害電腦、侵占、瀆職、詐欺、偽造有價證券等前科的台中市警局第一分局陳姓警員(已免職),2016至2018年間擔任警察期間,侵佔邱姓女子、黃姓男子木雕,價值共計680餘萬元,台中地方法院認為他僅因己身積欠債務,竟貪圖私利,將兩人的木藝品典當或變賣,所得花用殆盡,可見其法紀觀念薄弱,仍達成和解,依侵佔罪判刑1年8月,犯罪所得沒收,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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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陳員案發當時是警察,擔任中市警局第一分局大誠分駐所警員時,與楊女有債務糾紛,他竟然透過「警政署警政知識聯網」,查閱楊女的個人資料,另外,2018、2019年間,他侵佔謝姓男子等3人的木雕,另向蕭姓男子等人詐財,之後因屢次觸法而被免職,法院於今年3月,裁定應執行刑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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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陳員於2015年間,透過臉書認識邱女、黃男,得知兩人購買與轉售高價木雕、木藝品,遂向兩人推銷木藝品,等兩人出資收購後,再向兩人謊稱,常有木藝品愛好者參觀,可將木藝品放置在他的住處,供人觀覽以便於協助轉售,兩人同意之後,甚至把需要修復的木雕,委託陳員修復,陳員卻於2016至2018年間,把木雕拿到當鋪質押典當,或轉交不知情友人販售,所得款項用於填補自己債務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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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木雕包括價值123萬餘元的「鍾馗」,價值68萬元的「飛天財神」、86萬餘元的「紅檜大花鳳尾」,價值85萬元的「黃檜大刺丁瘤」,以及價值50萬元的「千禧達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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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院認為他素行不佳,但考量他坦承犯行,態度非劣,判處徒刑1年8月,犯罪所得沒收,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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