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貼]
急破案、沒請票又衝錯店家 帶隊警官:屋主同意進入但沒搜索
[打印本頁]
作者:
gravius
時間:
2023-7-28 02:19
標題:
急破案、沒請票又衝錯店家 帶隊警官:屋主同意進入但沒搜索
自由時報 2023/07/27 刑訴法規定,發現緊急犯罪時,警方可不持票先搜索,後呈院檢核准,但台南今發生一件烏龍「入屋」案,兩派人馬砸車後,嫌犯把車棄置在曾發生槍擊案的菸酒行外,警官急於破案又誤認「敏感店面」出事,帶隊入屋並控制一人,直到偵破砸車案才發現糾紛與菸酒行無關,警方表示,屋主同意「進入」但沒搜索。
0 r7 _: ~1 c2 G+ p7 ~: ^
. I) x! B+ ?1 D9 X9 k
台南兩派年輕人今凌晨因糾紛相約在林默娘公園談判,結果安南區的勢力才剛到公園就遭另一派埋伏,幾個小弟掛彩、車子被砸,因擋風玻璃被打成蜘蛛網狀,外面又飄著雨,車子無法行駛,因此小弟乾脆把車子隨意停在菸酒行的騎樓,下車繼續追仇家。
1 W- }, x0 S. u6 ^2 h
; T$ i. m" J" E# U. E
但是,這些年輕人不曉得這間菸酒行是警方眼中的「敏感店家」,前陣子才發生槍擊案,今天凌晨警方獲報店外出現一輛被砸車輛,店內還亮著燈,警官直覺菸酒行又惹事,立刻帶優勢警力衝到店家側門。店內只有喝醉酒的員工,睡夢中被壓制在地,菸酒行的負責人也到場,表達店家沒惹事,帶著警官與大隊人馬到店內查看,警方確定沒事才收隊。
& X& r6 R5 l: |" F$ L6 C/ L: @
7 k" b6 d- \: @7 v7 w
刑事警官指出,有時警方明知道壞人躲在某個屋內,但在沒搜索票的前提下,也不太敢貿然進入,因為刑事訴訟法定義的隱私核心就在屋內,國家強制力不能任意進入搜索,一個不小心會衍生許多法律糾紛。
0 I5 J6 w# P. b0 x- X" p' `
6 ]8 X/ v) a2 E( Q# g4 @" c% K! h
不過刑事訴訟法131條規定,如果警察發現屋內有緊急犯罪狀況,雖然沒有搜索票,還是可以「逕行搜索」,立法目的是為了保護被害人、保存證據被破壞,另一個不用搜索票的方式,就是同法131-1的規定,只要被搜索人自願,那就可以搜索,又被稱為「同意搜索」。
- @/ a; Y* T% a5 Q: w$ i! g
' ^* H$ `% p( c8 }" h
警方直到偵破砸車案,才確定與菸酒行無關,對警官帶隊又衝錯點的事件,警分局強調,沒有搜索問題,是屋主同意「進入」,也未以優勢警力控制店內員工,是因為發現桌上有西瓜刀,才要斥喝員工不准動。
: R* e1 Z/ w" Y8 Q) t
0 o/ l" k: {+ C/ e& ]+ Z, q0 Z
[發帖際遇]:
gravius酒後駕駛遇臨檢酒測超標罰款遊戲幣4895元。
+ C0 s( I6 p% I* j( x
歡迎光臨 風之國論壇 (http://wind.talkapple.net/)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