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貼]
查槍卻包庇線民持毒 北投分局3幹員這下慘了
[打印本頁]
作者:
gravius
時間:
2023-6-17 03:02
標題:
查槍卻包庇線民持毒 北投分局3幹員這下慘了
自由時報 2023/06/16 台北市警局北投分局楊姓等3名偵查員,前年依線民情報追查槍枝,卻包庇線民持有安非他命,士林地檢署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中侵占職務上非法持有公用私有財務等罪,起訴楊等3名員警。
9 K" r2 {( `3 h+ M- \
5 ^5 [; B* a' |! R7 t# l0 F
起訴指,楊、陳、江等3名男偵查員,於2020年8月接獲夏姓線民檢舉,得知張男持有槍枝;同月26日,楊等3員在夏男陪同下,前往張男位在新北市新莊區的住處附近勘查地形。
/ e- k+ }( e# _7 r5 |
1 X# ?5 e2 Q6 v# x; ]+ a
隔日,楊男等人再度前往同一處埋伏,待張男開車出現,隨即將人逮捕,並於張男車內扣到貝瑞塔、仿金牛座手槍各1把,以及子彈10顆,再於張男身上查到安非他命與俗稱「神仙水」的液態毒品。
4 N- Q, r! E7 m h" y" b+ O/ Y
; H- m+ T4 B/ B3 \7 _4 f# d7 B6 |
楊男等人接著拿走毒品,卻放回張男座車的排氣管內,並通知夏男取走。楊男等人再於法院另案審理張男持槍案件時,明知破案原因是由線民檢舉,卻為隱匿線民身分,製作假文書騙法院是由張男口頭告知持有槍彈,並自願接受搜索。
( X) C2 v: q5 j
* O* K( [. i( p
後來是夏男因毒品案件被起訴,向廉政署告發楊男等人不法,全案才曝光。士檢指出,楊男等人雖承認是由線民檢舉槍枝,卻對藏毒、偽造文書等犯行避重就輕,已涉嫌侵占職務上非法持有公用私有財務罪、庇護他人持有第二級毒品罪、湮滅刑事證據罪,依法起訴。
9 l+ l; |' x2 b9 F3 W
2 A4 p7 ?4 a; X1 v! ~6 X) y3 f
[發帖際遇]:
gravius繳納巨額保險費遊戲幣200126元。
8 m6 n4 ~0 q, ]7 r& Q7 p
歡迎光臨 風之國論壇 (http://wind.talkapple.net/)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