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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打混下場!曠職7日、自殺個案訪視業務嚴重落後…男護理師遭免職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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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ravi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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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16 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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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打混下場!曠職7日、自殺個案訪視業務嚴重落後…男護理師遭免職確定
自由時報 2023/06/15 台東縣政府一位男護理師被控在同一年度曠職7日、遺失公文及業務嚴重落後等情事,狀況連連,累積被記滿2大過,考績被打上丁等,並遭到台東縣政府免職,但男護理師主張遭不公平待遇,如父親手術開刀,已臨時請假,不應視為曠職,提起行政訴訟尋求救濟;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台東縣府處分並無違誤,判男護士敗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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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護理師提告主張,因108年度被認定有遺失及積壓公文延宕公務、業務執行進度落後、曠職7天等疏失,分別共被記大過1次、記過2次、4次申誡等懲處,累積已達2大過,且無獎勵可供折扺,因此年終考績被打丁等而遭到免職,但事實上是他遭到不公的懲處,將他免職處分有所違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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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護士認為,108年度並未曠職7天之多,累積的曠職應未達5小時,他舉例,如2月1日,他因中途受傷到醫院就醫,有找人打電話請假,並未曠職,另外,5月21日因父親凌晨緊急於醫院進行心臟導管手術,極需人照顧,他當天臨時請假,委請同事代他請假,直到隔天才聽同事說上司不簽假單,並非如台東縣府指稱,因他直到同年6月12日才遞交假單,不應認定為曠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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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府答辯表示,相關處分均經過衛生局及所屬機關的考績委員會初核、局長覆核,再經過縣府核定,一切於法有據,法定程度亦合法無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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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府指稱,以積壓公文延宕公務被記過2次為例,男護理師在同年度4至6月間,共有77件公文未辦結,其中有5件紙本公文遺失、48件公文處理時限超過30天、24件公文逾期限尚未處理,其積壓公文等違失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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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男護理師承辦業務為精神及自殺個案訪視、器官捐贈、安寧緩和宣導等工作,在108年度的2019年6月底為止,其執行率均為零,工作大幅落後,經輔導仍未改善,嚴重延宕其業務推行,因此被記申誡2次。此外,曠職案被記大過1次,亦依法行事。因此,以他記2大過,年終考績打丁等而予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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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為,依衛生局、所屬機關考績委員會會議內容,男護理師亦列席陳述意見等情形,男護理師被認定多項違失案的懲處均依法行事,亦符合法定程序,判他敗訴。男護理師不服,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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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行政法院採信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的見解,認為台東縣府處分並無違誤,今判男護理師敗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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