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D5 S @. K5 M# U# S6 p, e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勞工關懷中心主任簡長榮說,30、40年前的長老教會,也常會有檢調進入禮拜堂,但他們都不會干擾禮拜的進行。因此,他很訝異,為什麼現在還有像新北警這樣的查緝手段,如此粗暴,不顧其他宗教的尊嚴。政府在查緝時一定有不同的查緝方式,而不應該用如此粗魯、不屑或不關心人權的方式。 K7 i3 t0 T% s" O; @9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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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主任汪英達批評,警方強行進入教堂進行逮捕之行為有過當之虞,且有違警察職權行使法之規定。警察衝進宗教場所逮人,也有侵犯人權與宗教自由之虞。台灣是民主國家,尊重宗教自由,要進到宗教場所執法,至少要知會並取得同意才行。在此案中,警察不僅直接衝到教堂樓梯間大聲喝斥、上銬抓人,還在廁所無差別地盤查所有路過的教徒,這樣的行為應該已經違反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簡直是莫名其妙」。他呼籲警方檢討這次逮捕行為,並向教會道歉,6 [% U8 r8 V( s1 C4 Z$ {% ?! T
/ |1 d' `+ M* K8 P+ A% L汪英達強調,政府應針對失聯移工根本原因徹底檢討,而不是倒果為因,打壓無證移工。移工選擇逃跑的原因,無非是必須支付高額仲介費,形成債務剝削。若工廠缺少加班費,無法存錢、也無法養家,不得不選擇逃跑。這種情況以越南籍最為普遍,因為他們的仲介費是最高。他強調,無證移工不是刑事罪犯,不應無端以強制手段拘留;他們也不是嫌犯,警察不應只因懷疑,就用不合比例原則的警力資源搜索逮捕。+ L9 j, W& K ^-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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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英達也呼籲,政府應遵循國際勞工組織「公平聘僱」原則,由雇主支付聘僱移工的相關費用,包括國外仲介費及國內服務費,以及移工為轉換、續聘得付的費用,這些錢都應由雇主負擔。他強調,仲介收費對象應該是雇主,而不是勞工。然而,台灣政府至今對此裝聾作啞,才是剝削與逃跑的根源。 0 t" }0 ]- f+ ~8 h7 L$ L ! @) }) o g* V f% P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王曦批評,警方這次大動作闖進教堂,讓人誤以為是抓捕重大現行犯,結果只是違反就業服務法或入出國移民法行政規則的移工。警方抓捕行動造成教會方面極大壓力,卻聲稱「沒引起任何騷動」,根本是在「睜眼說瞎話」。警方進入教堂後,甚至對信眾進行無差別盤查,完全於法無據,這也不符合法定偵查手段。她也批評政府不斷引進移工,卻讓移工不斷因環境因素逃跑;警方再透過不斷抓捕累積績效,「這是正常國家對移工應有的政策作為嗎」? 1 K8 W" G' j5 o4 N5 U5 j* |- s [/ t1 p# H5 M, z/ E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專員陳容柔直言,逃逸移工不是罪犯。我國引進移工這30多年以來,大家都清楚移工逃跑的原因是什麼,不外乎超額仲介費、不得自由轉換工作;若因此走投無路,就跑。然而,政府不肯解決移工逃逸的最根本問題,甚至還意圖以提高罰鍰來遏止逃跑的行為,她不禁質疑,這真能解決問題嗎?她也批評,此案中警察闖進教堂二樓樓梯間,難道就不是教堂的空間?而警方總是先將逃逸移工污名化,藉以合理化自身各種行動,「非常過分」。 * P7 u, ]* z0 p0 L( H' Z2 w e/ p Y7 d! ~: m
天主教移民移工服務中心個案管理師陳秋賢指出,教堂是很神聖的宗教場所,新北警方不僅在教堂外站崗,更任意盤查參與彌撒的教友,甚至闖入正進行彌撒的教堂裡,讓所有教友與神職人員深感驚慌失措,這是對天主教教友及神職人員極度不尊重。她更質疑,警察闖入教堂進行查緝行動,有申請搜索票嗎?教堂裡有現行犯或通緝犯嗎?她批評警方不僅嚴重歧視移工人權,也違反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規定。. h' a7 _/ e! a1 n2 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