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貼]
族人提告請求撤銷台泥和平廠環差 敗訴理由曝光
[打印本頁]
作者:
gravius
時間:
2023-6-2 04:50
標題:
族人提告請求撤銷台泥和平廠環差 敗訴理由曝光
自由時報 2023/06/01 花蓮縣秀林鄉德卡倫等部落的在地族人等7名原告,不滿台灣水泥和平廠通過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審查,得以興建「氣化爐」處理縣內垃圾,以花蓮縣政府為被告,提告請求撤銷環差。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上午判原告敗訴,晚間公布判決理由。
5 b0 X: A; V" ^% a+ f
. B8 E: B6 u- I f M& z
合議庭認為,這個開發計畫並非為「一般廢棄物或一般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機構」的開發計畫;另該環差報告是台泥在同一開發面積內,將原訂設置第3座「旋窯系統之位置」,變更為設置「氣化爐」,與一般垃圾焚化爐廠設備及流程不同,無須新增煙囪,也無需處理飛灰,
! U3 ~0 u8 j \1 I
0 Y& U! \- A* ^, r' |: y( Z
且經納入「戴奧辛、VOCS、溫室氣體」的污染總量並經審查完成後,該開發計畫也能確認並未超出原環境影響說明書核定的污染總量。
5 x0 t' e6 j ?# Z( @
0 {! V/ T% o5 J6 c6 F9 ?# B
合議庭進一步指出,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諮商範圍限於公有土地,該計畫用地則是位在花蓮縣秀林鄉的私有土地,並不適用原基法規定,且台泥未重辦環評也沒有違反環評法規定。
# f- w) x7 J: j
5 T" s' x7 p8 t* j+ A8 s1 [) b' r
合議庭因此認定原告請求撤銷環差並無理由;至於原告同案也主張花蓮縣政府、行政院環保署應作成「命台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重新實施環境影響評估」、「命台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應停止開發行為」等兩個行政處分,合議庭同樣認均無理由,判決敗訴。可上訴。
! j0 v* U. D8 u2 |' u- h
! p% p. G( V# ~- P- \. G. ^5 [' J, U
[發帖際遇]:
gravius遇到小窮神損失遊戲幣2元。
+ E+ ]+ n0 I* m7 B0 o. l2 X
歡迎光臨 風之國論壇 (http://wind.talkapple.net/)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