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貼]
政府機關、公立學校設「公職律師」 法務部說明4大重點
[打印本頁]
作者:
gravius
時間:
2023-5-24 04:34
標題:
政府機關、公立學校設「公職律師」 法務部說明4大重點
自由時報 2023/05/23 立法院23日三讀通過「律師法」修正案,新增「公職律師」規定。主管機關法務部說明,新制可提升政府法律專業,協助政府機關與公立學校在推動業務時,能妥適處理法律與因應訴訟,修正案共有4大重點如下:
; x, _% c- q$ V# u: r: [2 a
& s9 v$ T: d* _4 }9 c" M# l) F
一、公職律師專任於政府機關、機構或公立學校。
6 N# ]# ?5 c+ F0 O6 A* @( | q# s
; e# v# ]! `8 c, z" {4 c+ d4 _
二、公職律師以律師名義辦理法律事務。
% J) o7 O& L; I- Z" T" N: f- n0 _
: ]+ N( ?1 e& E
三、公職律師兼具公務員及律師雙重身分,應遵守公務員服務法及律師法、律師倫理規範。
+ i+ w1 |7 Q, c) X
8 m. [ J# }9 t1 i t
四、公職律師應加入律師公會。
( u! G5 X. X, r5 [9 Y% D5 N
8 U; Z$ @3 s9 S5 u5 h, j
法務部指出,為落實司法改革決議意旨,律師法新增「公職律師」規定,以提升政府法律專業,完善政府法律制度,及協助政府機關、機構及公立學校同仁在推動業務過程中,能妥適處理日益漸增的法律諮詢及訴訟等案件,並保障公務員法律權益。
) k1 g) Y5 X7 Q) Q
( ?+ z8 e5 F8 N2 g
法務部表示,經廣納各界及律師等團體的寶貴意見,並蒐集外國立法例與專家學者論述,配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修正,提出律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送請行政院審查,經行政院於今年3月31日通過,把草案函請立法院審議,於今天三讀通過。
! Q: }# Y3 z9 ]& z
# X, c! m) y1 y& }) D
法務部強調,此次修法符合司改決議意旨,使律師制度與時俱進,更加完備,並使政府機關、機構及公立學校,可藉由公職律師的專業能力,提升政府法律專業能力,落實公務員法律權益保障,我國律師制度也將展開新紀元,期待未來公職律師能發揮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及促進民主法治的使命。
3 I: B# n9 v1 H. s' p& Y
7 N0 t3 I* g9 I; G
[發帖際遇]:
gravius去許願池往裡面扔了遊戲幣7元。
! k: g" \% g- [5 t6 A; E
歡迎光臨 風之國論壇 (http://wind.talkapple.net/)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