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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轉貼] 政府機關、公立學校設「公職律師」 法務部說明4大重點 [打印本頁]

作者: gravius    時間: 2023-5-24 04:34     標題: 政府機關、公立學校設「公職律師」 法務部說明4大重點

自由時報 2023/05/23 立法院23日三讀通過「律師法」修正案,新增「公職律師」規定。主管機關法務部說明,新制可提升政府法律專業,協助政府機關與公立學校在推動業務時,能妥適處理法律與因應訴訟,修正案共有4大重點如下:8 ?7 P* }2 X2 G6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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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職律師專任於政府機關、機構或公立學校。! F* H5 ^9 v$ w' q( k

1 ?9 Z" G) O, ~二、公職律師以律師名義辦理法律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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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職律師兼具公務員及律師雙重身分,應遵守公務員服務法及律師法、律師倫理規範。% `$ |0 N/ o4 \: z( i1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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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職律師應加入律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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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指出,為落實司法改革決議意旨,律師法新增「公職律師」規定,以提升政府法律專業,完善政府法律制度,及協助政府機關、機構及公立學校同仁在推動業務過程中,能妥適處理日益漸增的法律諮詢及訴訟等案件,並保障公務員法律權益。  Z( g8 c: g% \5 i$ M7 ~! k1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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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表示,經廣納各界及律師等團體的寶貴意見,並蒐集外國立法例與專家學者論述,配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修正,提出律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送請行政院審查,經行政院於今年3月31日通過,把草案函請立法院審議,於今天三讀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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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強調,此次修法符合司改決議意旨,使律師制度與時俱進,更加完備,並使政府機關、機構及公立學校,可藉由公職律師的專業能力,提升政府法律專業能力,落實公務員法律權益保障,我國律師制度也將展開新紀元,期待未來公職律師能發揮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及促進民主法治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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