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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轉貼] 「神秘女」一見鍾情跟拍3個月 健身男告「跟騷」:我連她名字都不知道! [打印本頁]

作者: gravius    時間: 2023-3-5 05:14     標題: 「神秘女」一見鍾情跟拍3個月 健身男告「跟騷」:我連她名字都不知道!

自由時報 2023/03/04 台南一名約30歲的男子平日有在健身,他疑似與一名身材肉肉的女子共同參加了戶外課程,這名女子看到他一見鍾情,三個月來不但搜出了男子所有社交帳號,還偷拍照片做成情書,情書還送到男方家,被害人不堪其擾決定提告跟騷,當警方問到女子是誰時,被害男突然崩潰大喊「我連她叫什麼都不知道!」+ j7 j5 G/ Z1 R+ w8 d9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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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約30歲的男子熱愛戶外運動、常上健身房,他只隱約記得在三個月前的戶外課程,似乎有看到這名女子,但根本不認識對方,接著就是噩夢的開始;不久女子就找到他常去的健身房,打探他都什麼時候來健身,一開始他以為對方只是想認識他,覺得只要不理她,對方也沒轍,沒想到女子一路跟到他常去的早午餐店,還詢問店長他平常喜歡吃什麼。- |4 U2 C) E4 v4 |) _+ `2 e" i

4 c! l, Y3 O1 k0 X; _1 ]有次男子回家被室友攔住,因為這名女子竟找到室友工作的地方,問室友能不能轉達想加被害男社交APP的好友,讓男子毛毛的,這個月回家,租屋處的管理員突然告知被害人,有名女子女轉交一封情書送給他,而情書的內容都是他的照片,女子還把照片合成兩人的合照,當女子找上門,被害人嚇到直接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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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R) A6 _  U; U4 E' L  Q: O- m3 M警分局都有負責性侵、家暴與跟蹤騷擾防制法的家防官,不論案發地在哪,只要有犯罪證據,家防官都要受理被害人報案,不會要求被害人跑去案發地、戶籍地報案;家防官說,跟騷法是新的法令,有很多民眾不清楚構成要件,以及與性相關的犯罪態樣,且多數人的刻板印象女性是被害人,其實男性也可能被害,跟騷法第三條規定了8種行為態樣,而且不是偶發、單一的事件,無論同性、異性都能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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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防官說,向警察機關提告時,警方會以書面資料告誡嫌疑人,同法第五條規定,如果兩年內嫌疑人再對被害人有跟騷行為,被害人可以聲請保護令,只要嫌疑人再有違反保護令的舉動,就會直接視為違反保護令,以同法十九條的規定,可以處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最高30萬元的罰金。- Z6 h2 l  ~% q" w8 D: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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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帖際遇]: gravius獲得土地公眷顧獲得遊戲幣194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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