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標題: [轉貼] 官官相護?檢察官被判刑不公開 判決書竟顯示「少年事件」 [打印本頁]

作者: gravius    時間: 2023-2-23 05:12     標題: 官官相護?檢察官被判刑不公開 判決書竟顯示「少年事件」

自由時報 2023/02/23 高檢署檢察官林仲斌2011年擔任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時,被控指示下屬竊錄兩名主任檢察官在有女陪侍的包廂內飲酒,涉觸犯通信保障及監察法,台南地院本月8日判刑8月,未料該份判決書竟列「少年事件」不公開,直到本案曝光後才公開,沒想到隨後又隱藏,接著再公開,前後反覆變動6次。司法院22日澄清為系統誤判,絕無人謀不臧。
/ Z' D2 ?( Z' u# p
  }4 s$ ?' L' @2 K1 z0 R林仲斌當年偵辦一起妨害風化案件,被控指示下屬盜攝同署兩名主任在包廂內的聲音與畫面,其中一名主任吳岳輝質疑林違法蒐證,提起違反通保法自訴,南院8日判林8月刑,但判決書卻顯示「本件為少年事件,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條規定,未公開其內容」。
3 s: V( k# i% T+ I% w2 m3 H
  j! b7 A$ z) C: c判決書雖隱藏,但林仲斌被判刑的事情仍於19日曝光,到了21日,該判決突然公開,惟過沒多久又顯示「經程式自動判定為依法不得公開之案件」。詎料,同日二度公開判決書,到了22日又變為不公開,同日下午三度改為公開,前後共變動6次。/ f3 o/ f7 j9 A
* \, W  k' ~; u! \
由於林仲斌為檢察官,其妻又是南院法官,有罪判決書多次隱藏,引發官官相護質疑。司法院否認動手腳,強調是因為審判書與判決書系統的邏輯設計,才導致誤判,將進行改善。/ }: ]# r2 B: B; V0 z0 }' H' L
' H" v0 @9 y4 [4 t3 d# R1 u$ C8 {. w
司法院解釋,林仲斌案的判決書引用通保法第一條,因條文內有被程式列為不得公開的「國家安全」4個關鍵字,導致系統誤判而隱藏。至於理由欄內為何會出現「少年事件」?司法院澄清那是「罐頭訊息」。
) f9 W, Y* |- k+ _1 r5 j. g7 T* A
司法院說明,21日發現此事後已手動改為公開,但因轉檔的關係,系統再度抓到「國家安全」4字,又變回不公開,沒想到之後書記官又兩度上傳隱匿個資後的判決,系統再度誤判,來來回回共變動6次,終於22日下午確定公開。
& ?( U7 b& R( v; D
8 A) ~2 ^3 [3 m2 w/ R「法院組織法」第83條要求判決書原則上應公開(少年、國安等案件另有規定),以昭公信,如果是系統誤判隱藏,法院內部人員應進行人工檢核,適當遮隱個資後再公開,惟目前判決書系統中,仍充斥不少「不公開」的判決。
3 y/ r* N9 p. W0 Q% U, t
; b% g( Z: |$ ?  _法界人士研判,不公開判決氾濫有兩種可能,第一是法院內部人員疏懶,未落實檢核制度,只要看到程式自動判定為不公開的判決,就放手等著民眾透過「司法信箱」反應,再行處理;第二是法官不希望被外界檢視判決,故意在判決內寫出「國家安全」等關鍵字,讓程式自動隱藏。
/ {1 d$ A5 T9 V% l7 R6 c0 I) \" X" ^% p& f1 C
伯衡法律事務所策略長黃致中表示,判決書公開已是國際趨勢,法官所做成的決定必須接受公眾檢驗,越公開透明越能維持法律威信,若有諸多應公開而未公開的判決書,難免遭疑黑箱。: B! C: m, g1 W: f
) g" J+ e: }6 w8 b# n$ j
黃致中建議,司法院應定期統計錯誤不公開判決的比例,強化司法行政的督導功能;各法院院長也應將此列入管考,促使內部人員落實檢核,共同維護司法公信力。8 D* X% A5 K, q8 d! v
# t' N7 C3 W/ C/ n3 A
[發帖際遇]: gravius參加市長選舉大勝獲得選舉補助款遊戲幣28536元。
0 I6 t( K% d, f





歡迎光臨 風之國論壇 (http://wind.talkapple.net/)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