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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轉貼] 泰山賣全家持股4大缺失 證期局今天開罰 [打印本頁]

作者: gravius    時間: 2023-2-15 05:39     標題: 泰山賣全家持股4大缺失 證期局今天開罰

自由時報 2023/02/14 泰山公司(1218)在去年12月初賣出4萬3300張的全家便利商店(5903)股票,遭到大股東質疑賤賣,爭議風波至今尚未平息。不過,金管會證期局今天針對去年12月2日董事會決議過程之缺失、總計有四大項,因此,開罰泰山之行為時負責人詹姓董事長48萬元。- Z- y; U* F( O- @- s" ~+ n8 _& W

7 B5 D. Z" S( i9 z" O( J根據泰山公司公告,去年12月2日經該董事會決議,出售全家公司股份、不超過4.35萬張;後在12月5日以每股187元,處份4.33萬張,交易金額共計80.97億元,處份利益達54.53億元。  c0 O5 }3 f/ d; e, `8 r  H. ~

- n- ~1 N; G) m: I! d, Z1 Y) B但從公發公司應遵守董事會決議之流程,泰山公司派仍有瑕疵缺失,而遭金管會出手開罰。7 ]  W& w0 z! q! P

0 x0 f; T9 c) h金管會證期局表示,查泰山企業去年12月2日董事會決議處分全家便利商店之股份前,第一、沒有依所定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進行評估並納入會議資料;第二、議案資料僅為一頁持股明細表;第三、會中就部分董事之詢問及要求提示文件亦未提供及補充;第四,列席之會計師及律師於討論及表決時均未離席。% S, ]0 ?% ]" u. w)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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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期局指出,經查泰山當初決議有違反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7條第1項、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5條及第11條之規定,因此,根據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9款、第11款及第179條規定,處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4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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