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貼]
大聲公播放「欠錢還錢」催債 法官不認「無理」判無罪
[打印本頁]
作者:
gravius
時間:
2023-2-14 05:20
標題:
大聲公播放「欠錢還錢」催債 法官不認「無理」判無罪
自由時報 2023/02/13 台中市兩名男子受託向黃姓債務人催債未果,跑到黃父經營的店面前,以大聲公重複播放「欠錢還錢、天經地義」等字眼,結果遭警方依強制罪送辦,案經一、二審審理都認為,2人行為沒有妨害黃父做生意,不屬「無理滋擾」範圍,判無罪確定。
- O8 O. g5 E6 |4 M. [- y; c( ~; f, {
7 p, ?. T) P! f" q5 A
判決指出,陳姓、潘姓男子受委託向黃姓男子催討積欠債務,因黃屢屢食言且避不見面,2020年6月底,前往黃父住處兼經營的電器行門前,手持大聲公,不斷播放「欠錢還錢,天經地義」等已預先錄製好的錄音字眼,藉此迫使黃男出面清償債務,遭到黃父關掉大聲公並要求離開否則報案。
( W* o2 j* v- Z1 }
& m+ M A4 @& C- l% P
但兩人直說「報啊,我們是來要錢的」,認為催債具正當性拒絕,警方獲報到場要求移走大聲公,並勸導兩人離開,但仍認定涉觸犯強制未遂罪,依法送辦,案經一審審理後,認定根據現場監視器畫面,現場只有陳等2人及黃父,沒有其他人,另2人在現場只有播放大聲公,沒有妨害黃父經營電器行其他犯行,判2人無罪。
3 A! V" C9 h3 h# W/ A
5 Y5 c9 G) \ {% n4 b
檢方因此上訴台中高分院,合議庭也與一審相同認定,認為根據強制罪,是以無理滋鬧的方法,使其不能安居、營業,即是以脅迫手段妨害他人行使權利,但陳等二人沒妨害黃父做生意的行為,且單純是要黃出面還債,與「無理滋鬧」或「無理滋擾」情節尚屬有別,判2人無罪,全案確定。
歡迎光臨 風之國論壇 (http://wind.talkapple.net/)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