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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轉貼] 知名建設公司少東 阻礙逃生通道判罪定讞 [打印本頁]

作者: gravius    時間: 2023-2-5 05:56     標題: 知名建設公司少東 阻礙逃生通道判罪定讞

自由時報 2023/02/04 高雄市某知名建設公司洪姓少東,被控在住處以木梯抵住安全門,阻礙住戶逃生通道,被地院依公共危險罪判處3月刑,可易科罰金,他不服上訴,案經高雄高分院審結,仍然判決有罪定讞,刑度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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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被告洪男為高雄市某公寓大廈高層樓住戶,明知6、7號電梯間,通往21樓上方的頂樓平臺,可供意外災變逃生避難使用,且與連通平臺的樓梯間安全門均屬逃生通道。2020年6月22日上午8點多,洪與不詳之人共謀,由對方先自平臺上方垂吊木梯,再由洪調整木梯擺放位置,分別在6、7號梯間通往平臺的安全門外,放置木梯抵住安全門,阻礙住戶逃生通道。案經大廈管委會幹部訴請警方偵辦,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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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應訊指出,每次下大雨,雨水都會從頂樓安全門滲入導致電梯無法使用,案發前有颱風要來,聽到因故障而無法上鎖的安全門一直敲擊門框,所以擺放其中一個木梯,另個不是他放的,否認犯行。. s4 q( ?, {' m$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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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院開庭調查,認定洪男觸犯公共危險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他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合議庭法官認定原審認事用法,並無不妥,判決上訴駁回並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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