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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轉貼] 擅用腎臟科名醫背書打廣告 廠商未獲授權這下慘了 [打印本頁]

作者: gravius    時間: 2023-2-2 05:34     標題: 擅用腎臟科名醫背書打廣告 廠商未獲授權這下慘了

自由時報 2023/02/01 馬偕醫院腎臟科醫師林承叡,6年前獲准臨床試驗以麥片凝膠乳液,治療尿毒搔癢症的緩和功效,但國際美身公司卻未經林的同意,以林的職稱、名字、醫院同意試驗證明書為產品打廣告,害林被記一大過,林認為公司侵害姓名權、名譽權,求償100萬元。台北地院審結,日前判林獲賠40萬元;可上訴。$ K, k3 e  Z- D% v

7 J. a8 `+ v+ f9 u+ C  x林承叡主張,他行醫時見洗腎病患時常有尿毒搔癢症,希望替病人找到治療方式,又因為得知國際美身公司的燕麥乳液,具有緩和燒燙傷與異位性皮膚炎等療效,因此向醫院申請臨床試驗,以麥片凝膠乳液治療尿毒搔癢症,獲得審查通過。( f# D) w; D' o0 J, [; N

7 o$ L+ N+ }& B) d* l* a0 f而國際美身公司一開始曾贊助過林承叡,但公司後來拒絕支付審查費導致破局,林改為自籌經費,然而,公司卻未經他的同意,公開以他的職稱、名字、醫院同意試驗證明書替產品打廣告,讓消費者誤會他是代言人,醫院也因為接到民眾檢舉投訴,對他記一大過,他決定向公司求償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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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美身公司解釋,公司本來就負責主導研究計畫,並投入人力、產品費用,同時派遣研究人員進駐醫院,就連研究申請書都由公司負責,再透過林承叡的名字提出申請,且官網登載林的姓名前已徵得同意;其次,沒有任何文字或廣告指林代言產品,否認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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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院依據證人說法,得知並採信國際美身公司因不願意支付申請費,導致雙方結束合作,而林承叡不可能再交出證明書;至於公司之所以會刊登林的姓名或證明書,希望的是透過網路宣傳,指產品經過專家認證,也通過臨床試驗,以刺激消費者的購買慾。再者,國際美身公司未經林承叡同意,擅自使用其職稱、名字、證明書等,導致民眾質疑林身為醫師的形象、聲譽,確實侵害姓名權、名譽權,因此判林獲賠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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