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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轉貼] 轎車停店門前白線 前擋玻璃遭寫滿字仍吃紅單 [打印本頁]

作者: gravius    時間: 2023-1-27 05:26     標題: 轎車停店門前白線 前擋玻璃遭寫滿字仍吃紅單

自由時報 2023/01/26  桃園市三民路三段有店家不滿一輛白色轎車霸佔店門口前,用白板筆在前擋風玻璃寫下「這裡不是停車場」等字,有民眾經過拍下照片上傳臉書,引發網友正反議論;桃園警方也說明,雖然轎車停放在白線內,但未緊靠路邊停車,違反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1200元以下罰鍰,至於店家是用可恢復原狀的白板筆、也未寫下不雅字眼,未觸犯毀損或公然侮辱罪。4 s3 M; U% F% F0 Y3 y' r%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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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在臉書「桃園爆報」發文附照,有輛白色Toyota轎車停放在桃園區三民路三段、青田街口的選物店前,遠望可見車輛前擋風玻璃寫滿字跡,店家不滿車主久停未留下聯絡方式,便以白板筆在前擋風玻璃寫下「這裡不是停車場」。3 u! r( f8 [/ [% W1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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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認為,車輛停放在白線內未影響交通,店家的作法過於激烈蠻橫,也有人力挺店家,表示店門口前停放車輛讓店家無法做生意、相當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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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桃園警分局大樹所長張邦寧表示,該輛轎車雖停放在白線內,但未依規定緊靠路邊停車,違反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1項6款,可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依規定製單舉發,呼籲駕駛人應遵守交通規則,以免影響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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