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2023/01/03 泰山(1218)去年12月2日董事會決議處分其持有之全家便利商店(5903)股份一案,經證交所查核有兩大重大缺失事項,致有影響股東權益及證券價格之虞,故證交所重罰違約金200萬元。 : { W9 B: U3 }8 A, W. p3 h2 O/ O2 P- ?. J" {# R
證交所表示,泰山的兩大缺失,首先為內部控制制度執行重大缺失。證交所指出,泰山公司於該處分案之評估及執行,未依其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及內部控制制度相關規範辦理,違反證交所「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查核作業程序」第9條規定。! C: \& `0 t- v2 [( p2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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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泰山違反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證交所認為,泰山公司此處分案決議事項,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11條第1項第12款應辦理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及第13條之1第1項第6款應申請暫停交易情事,惟泰山公司當日未依相關規定辦理;又泰山公司12月2日針對該案所發布之重大訊息僅揭露決議處分股數,資訊揭露顯有不足,違反同程序第3條規定情事。% w3 b& c' R: C%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