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標題: [轉貼] 詐廣告公司7千萬 超偶女歌手淪共犯 [打印本頁]

作者: gravius    時間: 2022-12-31 05:48     標題: 詐廣告公司7千萬 超偶女歌手淪共犯

自由時報 2022/12/31  曾參加「超級偶像」第五屆選秀的歌手林鑫汝,與男友吳宗祐被指控,涉嫌共謀設立多家人頭公司,再向國內知名的重量級廣告公司,誆稱有廣告業務,並要求與另兩家廣告公司合作,進行手機遊戲廣告,卻沒有做出成品,還將被害公司支付的款項,轉匯至自己的公司和個人帳戶,此買空賣空手法,三年間獲得至少逾七千多萬元。台北市刑警大隊偵三隊經蒐證,將全案依詐欺、偽造文書罪嫌移送法辦。
. \3 N* u( c: w6 j
5 X) Y. |1 e& p. X4 j( f警方表示,林鑫汝是國立大學哲學系畢業高材生,當年因參加「超級偶像」的選秀活動,以靚麗的外型備受青睞,而獲得以歌手身分出道,但她賽後卻逐漸淡出演藝圈。她與三十六歲的男友吳宗祐相戀多年,吳近年開設兩家媒體傳播公司,林女則擔任特助。
' \6 a( U6 M: M2 w! C" d8 e4 z
5 g5 d: u. y. u5 q4 P7 k北市刑警大隊偵查第三隊是接獲被害的廣告公司報案,指稱經營歐麥迪與全方位媒體傳播公司的吳嫌,表示有廣告業務想與他們合作,並指定另兩家廣告公司與他們合作,進行手機遊戲廣告。
5 [; |1 X( H( x( M- j
6 M7 I' K" v5 T# p( U4 b據被害者表示,他們陸續發現有積欠款,在累積愈來愈大時,才發現吳嫌所指定的數間廣告公司,並未實際從事廣告業務,最終也都沒有做出一個廣告,卻不斷向他們請款。& M" O4 s1 q+ m3 w% l0 }
" k( r8 i6 ~3 q8 G4 H
被害的廣告公司指控,他們後來發現吳嫌將他們所匯款項,轉匯至吳嫌自己的公司和個人帳戶內,自二○一七年至二○二○年間以此買空賣空詐欺手法,獲得約七千多萬元。8 P) Y( T* ~! B" m1 Q
7 Z& Z' M* |& C- U2 _
北市刑大偵三隊介入調查,發現吳男利用偽造文書、製作不實的收據請款單,向廣告公司收取費用。偵三隊廿八日登門逮人,逮捕吳姓主嫌在內等七名嫌犯,意外發現以選秀的歌手出道的林鑫汝也在內,不僅是吳嫌的女友,亦是共犯結構成員。& z0 g, M3 Y; l+ |
2 }% B& W# \; i
警方查出,吳嫌將詐獲的鉅款利用人頭帳戶洗回個人帳戶,買下兩處豪宅、名車。至於林女則否認涉嫌不法,也不知男友作為。警方依詐欺、洗錢防制法、偽造文書及商業會計法等罪嫌,將全案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 B0 }) `- I. Y0 ^* H. Q
4 n; ?, R; n6 a# j
[發帖際遇]: gravius因阿嬤的一句話,決定參選不可能選上的總統,繳納保證金遊戲幣19159119元。
4 U: S! `- u2 w9 g! ^# @* r  `





歡迎光臨 風之國論壇 (http://wind.talkapple.net/)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