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標題: [轉貼] 效法澳加》紐西蘭擬立法 要Google、臉書為新聞付費 [打印本頁]

作者: gravius    時間: 2022-12-6 06:07     標題: 效法澳加》紐西蘭擬立法 要Google、臉書為新聞付費

自由時報 2022/12/06  Google、Meta旗下臉書等大型數位平台壟斷數位廣告市場,影響全球媒體業生存,引起各國政府重視。路透報導,繼澳洲、加拿大等國之後,紐西蘭政府擬立法要求Google、臉書為新聞付費。8 x" E  |( z9 Q; e

8 y( n/ C$ U! x4 C3 E& m, I6 \紐西蘭新聞傳播部長傑克森(Willie Jackson)四日發布聲明指出,製作新聞需要成本,Google、臉書這種大型數位平台免費分享當地媒體新聞是不公平的,這項立法將以澳洲、加拿大的類似立法為範本,他希望該法將做為數位平台與當地新聞機構達成協議的誘因。- R* n* s. v2 ]# T, \

' A- C" g: w: j; s0 F傑克森表示︰「隨著愈來愈多廣告轉到網路上,紐西蘭新聞媒體、尤其是小型地區性與社區型報紙都面臨財務困難,那些因為他們的新聞內容而得利者真的必須付費。」這項立法將送交紐西蘭國會表決,執政的工黨在國會佔多數,預料將會通過。
  ^3 [1 @) {0 t( z9 j* T+ n2 W6 @
2 W. Y# y# W5 {澳洲國會去年二月底通過「新聞媒體議價法」,強制Google、臉書必須為刊載澳洲媒體產製的新聞提供合理分潤,首開全球先河。該法旨在抑制Google、臉書在與新聞機構進行商業談判時濫用其超級議價能力,以確保新聞機構能就其產製的新聞內容取得合理報酬,若談判出現僵局,政府將介入做出具約束力的裁決。; E4 K6 O" K) g- `

- ~0 ^6 s% h2 u澳洲財政部二日發布評估報告指出,自「新聞媒體議價法」生效以來,大型數位平台已與媒體機構簽署三十幾項協議,以補償他們為這些平台產生點擊量和廣告收入的新聞內容,至少其中一些協議使新聞機構能僱用更多記者,並進行其他有價值的投資,以協助他們的營運。% J  j( @( L: E- h: i: L

) d& m' H8 H+ W' C" B6 c3 c3 r報告說︰「儘管對該法成功與否的看法有所不同,但我們認為可以合理地得出結論,該法已成功平衡新聞媒體和數位平台之間的議價能力。」9 C, w2 {1 S/ o

1 j* Q7 w8 Q' P; V加拿大今年四月也提出「線上新聞法」(Online News Act)並訂定相關規定,將迫使Google、臉書等數位平台與新聞媒體協商商業協議,並付費使用媒體新聞內容。




歡迎光臨 風之國論壇 (http://wind.talkapple.net/)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