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貼]
欠稅擔保 出國旅遊洽公免煩惱!
[打印本頁]
作者:
gravius
時間:
2022-11-30 10:06
標題:
欠稅擔保 出國旅遊洽公免煩惱!
工商時報 2022.11.29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29日表示,有民眾因與公司負責人具深厚友誼,基於相互信任關係,曾擔任甲公司董事,嗣後因故口頭辭任公司董事一職。直到接獲限制出境通知,才知甲公司經主管機關依法命令解散,公司未向主管機關辦理變更董事登記事項,今因公司欠繳稅捐,致遭限制出境,惟急於出國洽公,除繳清稅款外,是否有其他方式可解除出境限制。
, L: }# v6 l8 d! q4 t A
. _! y& V- g9 R7 L
高雄國稅局說明,有解散事由應行清算之股份有限公司,倘其欠稅達《稅捐稽徵法》辦理限制出境標準,如《公司法》或公司章程對於清算人未有規定,其股東會亦未選任清算人者,應以全體董事為限制出境對象。
/ k' K3 i7 U% T) D' I$ I0 R
# l6 X5 `3 u. u! B
高雄國稅局進一步說明,因公司欠稅全體董事經限制出境,在提出確認公司董事委任關係不存在法院確定判決前,可申請暫先提供全額擔保品以解除出境限制。於日後取得公司董事委任關係不存在確認判決,持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返還擔保品。
) L& x r4 V; m0 y2 O
) g! o$ A, T9 x: A& b
高雄國稅局說明,有解散事由應行清算之股份有限公司,倘其欠稅達《稅捐稽徵法》辦理限制出境標準,如《公司法》或公司章程對於清算人未有規定,其股東會亦未選任清算人者,應以全體董事為限制出境對象。
6 V% X7 x% @5 b t
, P! K7 Q8 j* J, n$ a
國稅局特別提醒,擔保期限屆至如還未取具法院確定之判決,擔保品將轉為該公司欠稅之擔保。
歡迎光臨 風之國論壇 (http://wind.talkapple.net/)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