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 2022.11.29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29日表示,有民眾因與公司負責人具深厚友誼,基於相互信任關係,曾擔任甲公司董事,嗣後因故口頭辭任公司董事一職。直到接獲限制出境通知,才知甲公司經主管機關依法命令解散,公司未向主管機關辦理變更董事登記事項,今因公司欠繳稅捐,致遭限制出境,惟急於出國洽公,除繳清稅款外,是否有其他方式可解除出境限制。8 {6 S. a0 ~' {- n* A
n3 d4 S0 E9 }, z高雄國稅局說明,有解散事由應行清算之股份有限公司,倘其欠稅達《稅捐稽徵法》辦理限制出境標準,如《公司法》或公司章程對於清算人未有規定,其股東會亦未選任清算人者,應以全體董事為限制出境對象。 7 m- A3 r2 _; q* C' H# \ 1 `- D7 b+ C* t" c# t# L4 N高雄國稅局進一步說明,因公司欠稅全體董事經限制出境,在提出確認公司董事委任關係不存在法院確定判決前,可申請暫先提供全額擔保品以解除出境限制。於日後取得公司董事委任關係不存在確認判決,持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返還擔保品。 * U# s# B. [& O7 h 0 c. \% L7 V+ j+ H( T- e高雄國稅局說明,有解散事由應行清算之股份有限公司,倘其欠稅達《稅捐稽徵法》辦理限制出境標準,如《公司法》或公司章程對於清算人未有規定,其股東會亦未選任清算人者,應以全體董事為限制出境對象。 : O7 v5 w- z1 p K% G6 [) M- @8 S( O' w7 {0 n
國稅局特別提醒,擔保期限屆至如還未取具法院確定之判決,擔保品將轉為該公司欠稅之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