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F& _1 e, k0 l s, S [5 U7 X針對陳情內容,縣政府及市公所表示,原本已依照陳情內容改採紅線方案,但因北側住戶也因利益受損陳情,因此折衷考慮七十年都市計畫原案及修正案,訂出也有納入現有道路的藍線方案。縣政府代表說,現有道路並非全為國有地,市公所已盡量使用國有地了,但也要考慮現行道路規劃,所以和北邊居民多次協調後,他們還是要堅持藍線方案。 : A. q, o6 E, P* u8 u& Z& J- L+ Z( I3 }6 i8 H$ [' ?' B: x
大會隨後的討論中,專案小組委員解釋會造成此局面是因為當初未徵收都市計畫道路,導致大家使用既成道路。後來提出的藍線方案界於原計畫道路和既成道路間,又有利用國有地,因此才與已採納。但專案小組委員也坦承,事實上縣府及陳情兩造雙方皆有道理,因此建議可退回再審。 - D* F* p$ Q% b9 m4 Q) D4 h( o* |- C4 _0 ~; S7 ?% B
與會的道路設計專家顏秀吉說,提出紅線方案的委託顧問公司在圖上作業所使用的比例尺太小,使得電腦繪圖後道路轉彎半徑大,造成紅藍比較評估的誤導,才使專家建議改採藍線。但若是該段爭議道路改用1/1000的比例尺重新畫平面圖,並將包括現有地形、地物等土地產權及既成道路資訊標示清楚,好好妥協、規劃,應該是唯一能解決的方式之一。6 C* U, S7 [1 @5 l, b5 l
1 |! g- g# }# n o2 |" U/ ^部分參與大會的委員發言表示,整個案子經過五年的陳情、修改後依然有覺得不合理的聲音存在,表示縣政府從評估處理到定案的過程都不夠細膩而且沒有能力和創造兩造雙贏的局面。委員表示,此案已拖很長時間,但因是已定下的都市計畫案,不做並不恰當,所以應該退回專案小組重審,趁此機會再做全盤詳細評估,雙方把每個替選方案的相關背景資料交代清楚,希望道路交通專家能再到現場視察幫助整體進度發展。 0 U# m! Z$ L! l1 z- p a. j3 ^! k+ U1 W t" v
最後,專案小組委員回應,由於這次縣府、公所、兩造陳情人所提供的資料都是片段且正確性尚有疑慮,希望在退回重審後,以1/500的比例尺畫平面圖,將「地上」現況包括地形、地物、土地使用和產權等資料書面表達清楚,這將有助專案小組在地上實際勘查時正確判斷。小組也盼縣政府能放下身段好好和陳情人溝通,或召開地方大會雙方好好坐下談,絕對不要有單方面損失或單方面獲利的不公允情況出現。 4 L4 T0 h0 j4 ?4 O: V9 t 8 o5 Q f i, e& S; 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