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凌遲處死,那可就不簡單了。 . a1 }, S1 e- q+ W 5 d4 F5 @" T5 G. N/ `以前聽人家罵「殺千刀的!」意思就是詛咒這個人給凌遲處死。 $ o0 f" [# x: Q1 B4 K9 X
1 z& h& ?8 b a. p! c) b# X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為「醢」,受過此刑的記得有子路,還有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後來發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後才死。據說發展到後來,每次凌遲要由兩個劊子手執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準犯人斷氣。而據說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劊子手也要受刑。這是明朝的規定,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監劉瑾,聽說一共割了三天才讓他斷氣... 而更慘的是明末抗清名將袁崇煥,因為崇禎皇帝中了反間計,誤以為他通敵叛國, 判他凌遲處死,行刑前以漁網覆身(讓肌肉突出以便下刀),遊街示眾,被北京城無知的民眾衝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塊一塊咬下來... 那種心理的痛恐怕遠高於生理的痛。